全体校友:
为进一步凝聚校友力量,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之间的交流合作,根据《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章程》,经研究,决定启动校友会区域联络处及专业分会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型及设置
1.区域联络处
按省级行政区划设置,覆盖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原则上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1个区域联络处。
区域联络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由当地校友代表协商推荐产生,成员包括当地校友代表。
2.专业分会(二级学院分会)
按学校二级学院设置,包括药学院(中药学院)、护理学院、医技学院、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医工学院、公卫学院等,由各学院牵头组建。
分会设会长1名、由学院院长或总支书记担任,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成员包括各专业校友代表。
二、联络处及分会职责
1.组织校友联谊活动,传递母校发展动态;
2.搭建校友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
3.收集校友对学校建设的建议,协助开展招生、就业等工作;
4.参与母校公益事业,支持教育教学发展。
三、申请与成立流程
1.筹备阶段
由校友自愿发起或学校推荐,成立筹备小组,提交《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校友会区域联络处及专业分会成立申请表》(附件1)和《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区域联络处及专业分会发起人名单》(附件2)。
2.审核阶段
学校校友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召开筹备会议,确定区域联络处及专业分会负责人候选人。
3.成立大会
经审核通过后,召开区域联络处及专业分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负责人,颁发聘书并授牌。
四、联系方式
校友会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1969065
邮箱:cqygzxyh@126.com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
2025年4月18日